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4 | 1、主席团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严格执行学生会章程; 2.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计划; 3.主席团通过主席团会议等形式,决定学生会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 4.负责学生干部的考核,各部工作的考核,干部的培训等工作; 5.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6.完成学校有关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2 | 综合事务部 | 6 | 1、做好学生会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2、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考核,公布每周、每月考核评分; 3、主持各项会议,安排会场,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校学生会各种物品的管理; 5、拟定学生会各种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记录;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
3 | 学习部 | 6 | 1、积极主动收集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教务处; 2、协助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3、协助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 |
4 | 文艺部 | 6 | 1、指导、协调各院文艺部开展活动; 2、组织校内节目参加校外的各种比赛; 3、协调大学生活动中心灯光、音响等设备的使用; 4、组织校内各类文艺演出活动。 |
5 | 体育部 | 6 | 1、协助抓好学生体育锻炼工作; 2、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协助体育老师搞好各项体育赛事; 3、督促、协调各学院开展体育活动; 4、协助学校举行田径运动会; 5、负责国旗护卫队的相关工作。 |
6 | 权益部 | 6 | 1、热心为同学们服务,改善同学们的生活环境; 2、积极联系学校后勤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开展“学生座谈会”和“权益问题收集会”等工作,及时反馈同学们的意见与建议。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杨舒桐 | 共青团员 | 影视传媒学院 | 2021级 | 9/68 |
2 | 杨 艳 | 共青团员 | 文法学院 | 2021级 | 6/58 |
3 | 叶雨欣 | 共青团员 | 文法学院 | 2021级 | 56/290 |
4 | 王子垚 | 共青团员 | 文法学院 | 2020级 | 5/29 |
5 | 尚燚燚 | 共青团员 | 文法学院 | 2020级 | 3/29 |
6 | 李泓江 | 共青团员 | 影视传媒学院 | 2021级 | 20/105 |
7 | 魏祥卿 | 共青团员 | 影视传媒学院 | 2020级 | 15/62 |
8 | 朱逸男 | 共青团员 | 影视传媒学院 | 2020级 | 11/62 |
9 | 余松轩 | 共青团员 | 生命科学学院 | 2021级 | 16/88 |
10 | 闫晓茹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20/87 |
11 | 李 可 | 共青团员 | 健康与护理学院 | 2021级 | 9/77 |
12 | 陈 雨 | 共青团员 | 健康与护理学院 | 2021级 | 13/77 |
13 | 陈 鹏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19级 | 20/76 |
14 | 王东日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0级 | 11/75 |
15 | 胡 琴 | 共青团员 | 文法学院 | 2020级 | 16/73 |
16 | 钱芳杰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1级 | 6/70 |
17 | 邓伟涛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1级 | 14/70 |
18 | 黄子健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19级 | 12/69 |
19 | 万文轩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1级 | 5/58 |
20 | 黄鑫雨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1级 | 36/316 |
21 | 胡子蕴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1级 | 25/316 |
22 | 陆佳妮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1级 | 5/29 |
23 | 姜玮程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1级 | 6/29 |
24 | 陈潘齐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1级 | 8/29 |
25 | 孙可为 | 预备党员 | 文法学院 | 2019级 | 28/252 |
26 | 周以康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1级 | 26/234 |
27 | 童继晟 | 共青团员 | 文法学院 | 2020级 | 17/223 |
28 | 喻 飞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1级 | 36/183 |
29 | 何飞扬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1级 | 20/181 |
30 | 陈佳豪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1级 | 26/181 |
31 | 杨文佳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19级 | 18/172 |
32 | 孙 爽 | 共青团员 | 文法学院 | 2021级 | 25/168 |
33 | 罗哲正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0级 | 23/115 |
34 | 杨 溢 | 预备党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23/114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六章 学生会干部
第四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的标准,面向广大同学选拔干部,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四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履行本章程第九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政治面貌应至少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具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
(五)作风严实,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作风民主,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八)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上善于思考、有独到见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施政纲领,有宏观上驾驭工作的能力。
第四十四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四十五条 每学期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需每学期向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共同组成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进行工作述职。
第四十六条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整。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的批复精神,制定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根据校党委、省学联的要求,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由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 4 人组成,由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由 13 人组成,由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凡大会正式代表均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凭代表证参选。
四、选举时,实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2/3,方可进行选举,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视为缺席,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中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参与投票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上盖有“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填写选票应坚持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慎重选举。要求符号准确,笔迹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七、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代表座位号和主持人的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八、本次大会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各 3 名、总监票人 1 名,总计票人 1 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须为大会正式代表,经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已被提名作为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本办法经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27日
地点:武昌理工学院梅南礼堂
主要议程:
时间 | 会议名称 | 参加人员 | 会议主要内容 | 会议 地点 | 主持人 |
11月26日 12:00-13:00 | 各代表团 团长会议 | 各代表团 团长 | 1.通报大会主要议程和安排; 2.通报第三届团委委员、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明确大会注意事项; 4.其他工作布置。 | 文法学院214室 | 李 曼 |
11月26日 18:00-19:00 | 各代表团 会议 | 各代表团代表 | 1.传达筹备会议精神; 2.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 3.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各代表团会议室 | 各代表团团长 |
11月26日 19:15-20:00 | 预备会议 | 全体代表 | 1.通报两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4.通过大会议程。 | 梅南礼堂 | 杨 瑞 |
11月27日 8:30-8:45 | 合影 | 领导、嘉宾、全体代表 | 领导、嘉宾、全体代表合影留念。 | 图书馆 门口 | 罗 豪 |
11月27日 9:00-9:4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开幕式) | 领导、嘉宾、全体代表 | 1.奏唱《国歌》; 2.团省委、省学联领导讲话; 3.校领导讲话。 | 梅南礼堂 | 李 曼 |
11月27日 10:00-11:3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 全体代表 | 1.听取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3、听取《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 梅南礼堂 | 杨 瑞 |
11月27日 13:30-14:15 | 各代表团 分团会议 | 各代表团代表 | 1.学习讨论团省委、省学联、校领导讲话精神; 2.讨论大会工作报告; 3.酝酿第三届团委委员、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讨论《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 各代表团会议室 | 各代表团团长 |
11月27日 14:30-15:00 | 主席团会议 | 大会主席团成员 |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大会工作报告的情况; 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讨论通过《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4.通过第三届团委委员、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员名单; 5.通过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团代会监票人、计票人;学代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 智能建造学院401会议室 | 杨 瑞 |
11月27日 15:10-16:00 | 第三次全体会议 | 全体代表 | 1.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通过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团代会监票人、计票人;学代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投票选举第三届团委委员、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 梅南礼堂 | 杨 瑞 |
11月27日 16:30-17:00 | 第四次全体会议 (闭幕式) | 全体代表 | 1.通过第二届团委工作报告决议; 2.通过第十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决议; 3.宣布新当选的第三届团委委员、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4.通过《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5.校领导讲话; 6.奏唱《团歌》。 | 梅南礼堂 | 杨 瑞 |
11月27日 17:30-18:00 | 第三届团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 新一届团委会全体委员 | 1.介绍第三届团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情况 ; 2.通过选举办法 ; 3.通过会议选举监票人、 计票人名单; 4.选举第三届团委书记、副书记; 5.新当选团委书记讲话。 | 图书馆六楼会议室 | 主席团指定新当选委员主持 |
11月27日 19:00-20:00 | 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 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 | 1.介绍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情况;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会议选举监票人、 计票人名单; 4.选举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5.新当选学生会主席团代表讲话。 | 智能建造学院401会议室 | 主席团指定新当选委员主持 |
宣传报道链接:
http://www.wut.edu.cn/html/news/2021/1129/14643.html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学代会召开周期为一年,在特殊情况下,由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议且得到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并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召开。
第十三条 在召开学代会之前,应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校级层面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具体比例视当年情况而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五条 学代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就上届学生会所作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三)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四)参与讨论本届学生会工作方针的权利。
第十七条 学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生代表大会,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三)按照组织意图参与到学生代表大会工作中;
(四)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第十八条 学代会表决除章程外的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节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九条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行使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条 委员会委员从学代会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会员负责,任期与学代会对应。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实行合议制,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的职权:
(一)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
(二)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四)领导各学院委员会;
(五)召集学代会,必要时召集临时学代会;
(六)决定学生会组织的重大事项;
(七)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经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委员会有权罢免、改选和补选委员。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武昌理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院全日制在籍学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拟定学生代表人数200人。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学院推选时原则上需覆盖所有年级,兼顾校、院、班级干部、非干部比例,兼顾党员、非党员比例,兼顾男女代表比例,兼顾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各学院代表总数的65%,女代表不少于25%。各学院代表名额不足3名的以3名计。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校团委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
第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5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10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评议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以上荣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学院学生会可在各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罗豪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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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罗豪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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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xxb05@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